十名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成員,聯同十多名保安員下午到藍田平田邨,要求同物業管理公司開會,討論離職安排。總會說保安公司的外判合約在月底結束,今個月中開始要求保安員簽署離職信,質疑是要避免賠償遣散費。
有保安員表示,公司已經四、五次要求簽離職信,又引述公司指可以安排到其他屋邨工作,但没有說明待遇及工作地點,亦没有書面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