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截至傍晚六時,共接獲一百二十五份私營骨灰安置所的豁免申請,當中有九成七個案包括在發展局月中公布的「私營骨灰龕資料」內;食環署正進行核實,適當時會公布名單。

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政府建議成立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負責發牌工作,如果骨灰安置所在九零年一月一日前已經開始營運,並符合條例草案下的其他規定,可以在日後發牌制度實施時,申領豁免書。但這些骨灰安置所,必須即時起停售及出租新或者空置的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