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高層涉嫌貪賄案,新地非執董黃奕鑑,在辯方盤問時表示,九七年時任新地主席郭炳湘被綁架時,他有份籌集贖金,他認為郭炳湘在事件後,行為改變,容易發脾氣、懷疑及攻擊別人,令高層士氣低落,對公司政策無所適從。黃奕鑑指零七年中,郭炳湘不理性地插手其他業務,作出衝動的投資決定,並在零八年初的一個董事會上大叫,做出挑釁性行為,及後有董事提出按精神科醫生建議,叫患抑鬱症的郭炳湘暫時休假。
而辯方一份郭老太鄺肖卿給董事會的信件顯示,郭炳湘無停止參與業務,拒絕食藥,又試過發律師信告公司及所有董事。郭炳江及郭炳聯提出中止他董事局主席一職,最後由鄺肖卿接替。黃奕鑑說,看得出兩位弟弟關心郭炳湘,亦受事件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