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繼續聆訊香港電視網絡,就未獲發免費電視牌照,提出的司法覆核。港視代表律師在庭上引用多個案例,指通訊局或廣管局一直都無預設發牌上限,無討論過要淘汰申請的電視台,因此有關電視台並非處於競爭牌照狀態。若果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循序漸進的發牌模式是必須,代表情況有變,應該重新尋求通訊局的意見,但當局無這樣做。律師又指,行會應充分向港視解釋拒發牌照的具體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