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三十四歲男子,因為假結婚被控作出虛假申述,在沙田裁判法院判監一年。被告去年在中介人安排下,與一名內地孕婦在內地「假結婚」,並收取約一萬五千元報酬,他協助有關孕婦以「單非孕婦」身分,從本港一間私家醫院,取得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被告承認向入境處職員,訛稱與有關孕婦認識多年,並有一年半的親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