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將半歲女兒當垃圾棄置,事後報警訛稱嬰兒被拐,引發全城尋嬰的案件,下午在區域法院判刑。 三十二歲的母親吳天恩,早前承認防止合法埋葬屍體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她的精神報告和心理報告指,她在懷孕期間,發現已婚前男友沒有離婚,當她談及這段關係時,會變得傷心和情緒化。她指男友經常罵她,甚至曾經用刀指向她,對於缺乏前男友幫助,感到有壓力。報告指,她訛稱女兒被拐走,是因為害怕被怪責,不想被人批評。 事後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認為是錯誤和愚蠢。

案發在去年十一月,被告報警稱,女兒在九龍城賈炳達道公園被拐走,其後她在警誡下承認棄屍和虛構拐帶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