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歲女子吳天恩,將死去的半歲女兒棄屍,事後報警訛稱嬰兒被拐的案件,她下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非法棄置屍體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判監五年。
案發在去年十一月,被告報警稱,女兒在九龍城賈炳達道公園被拐走,其後她在警誡下承認棄屍和虛構拐帶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