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發展局發表有關內地與香港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亦即是CEPA的政策發展建議報告,提出九項建議,包括在CEPA框架下引入負面清單的概念,容許設立異地支行和全資保險代理公司的範圍,擴大至廣東省以外,以及允許香港中小型證券及期貨商和介紹經紀商進入內地發展,開放在內地分銷可投資於香港上市股票的開放式互惠基金;設立投資基金互認機制,以及放寬香港保險公司在內地成立合資企業和進行證券投資的限制。

金發局相信,有關建議將進一步支持本港銀行、證券、期貨、資產管理和保險業,深化內地與香港兩地金融服務業合作;金發局主席史美倫表示,現時在CEPA的框架下仍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有待業界把握機會作更深入的開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