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就涉嫌收受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案,完成控方的盤問。對於他早前提到,千五萬實際顧問薪酬,是經口頭協議,控方質疑並不真實,指許仕仁毫無文件證明電盈曾經提出工作邀請及薪酬條件,過程亦無議價,控方指他用連串大話去「作故仔」,保護其他被告,許仕仁否認。
另外,許仕仁確認離任積金局後,需要有六個月過冷河,期間不可以從事與積金局有利益衝突的業務。控方指他參與的積金局工作,曾牽涉新地利益,許仕仁就說自己在過冷期後,才與對方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