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傳媒一項調查報道指,澳洲公司UGL為收購已申請清盤的戴德梁行,在一二年及一三年,兩度向行政長官梁振英,合共支付近五千萬港元秘密款項。特首辦晚上兩度回應指,梁振英曾擔任戴德梁行亞太區主席,UGL因應梁振英終結與戴德梁行的聘任關係,在一一年與他簽訂協議,分兩年支付款項。梁振英辭去戴德梁行職務及與UGL訂立協議,都早於他當選行政長官。現行申報制度並無要求梁振英作出申報。
民主黨單仲偕指,梁振英並無申報,可能涉及逃稅,會在議會追究到底,包括發動彈劾,促使他下台。民協馮檢基指,梁振英收取超過四千萬港元報酬,可能構成瀆職,應該受到彈劾。民建聯主席譚耀宗認為,特首辦的回應已足以釋除公眾疑慮,質疑泛民議員只是找籍口針對梁振英,民建聯不會支持彈劾或不信任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