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辦表示,三年前UGL收購戴德梁行,和當時離開戴德梁行的行政長官梁振英簽訂離職協議,並提供近五千萬港元,是確保他不會向舊公司挖角及競爭,屬商界慣例,協議亦是在他當選特首前訂立,按規定毋須申報。又指簽署協議後,梁振英亦無向UGL提供任何服務。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在本台節目說,如果立法會要調查事件,就要透過權力及特權法,雖然建制派議員會阻撓,但他一定會嘗試,希望議員不要考慮政治因素。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認為,梁振英的做法,可能觸犯防賄條例第九條,令債權人及股東利益受損。他正草擬投訴信給廉政專員白韞六,要求對方不偏不倚調查事件。他又說,梁振英應盡快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