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二十八歲商人,涉嫌使用虛假維修報價單及收據,偽裝交通意外向保險公司騙取保險金,在荃灣裁判法院被判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案情指,被告在零七至一二年,十三次駕駛不同類型車輛,與其他車發生輕微碰撞,其中三次向保險公司索償合共四十四萬,引起保險公司關注報警。警方調查發現被告涉嫌使用虛假文書將他拘捕,並呼籲市民不要以身試法,騙取保險金或社署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