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檢討農業政策諮詢公眾,建議設立七十至八十公頃農業園,建議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地,農地由漁護署統籌,租給農民,建議租約期五年。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指,明白現時本地農民面對租地困難或租期不確定的問題,政府設立農業園,可以提供水電和交通等基建配合。因政府發展計劃而失去農地的農戶,會獲優先考慮進入農業園。
高永文指,計劃中的農業園選址未定,估計大部分土地都屬於私人擁有,政府需要數年時間收地。他指,選址會盡量避免選擇有其他發展潛力地點,以減低收地難度,但未有透露預計動用多少資金收地。根據現時的收地特惠補償率推算,政府若要收回七十公頃的農地,需要數以十億元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