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晚上十時許,因為不足法定人數而流會,會議下周三再續。流會前,會議表決工黨李卓人就「打擊保險詐騙活動」的無約束力議案,提出的修訂,但由於表決時,會議廳內仍差兩人,才達到三十五人的法定人數,響鐘十五分鐘後,仍未能召集足夠議員,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宣布流會。
工聯會黃國健認為,流會最大責任在於主席曾鈺成。他認為,曾鈺成應該早意識到,在一般的休會時間之後表決可能出現流會,認為應該留待明日才進行表決。主席曾鈺成回應指,議員應該計算到,在政府官員發言後,最多只有十五至二十分鐘,就會進行表決,他不可能將官員發言及表決程序拖延至下一日。他指,議員有責任開會,即使不在會議廳,如果有跟進會議進程,應該知道何時返回會議廳表決。保險界議員陳健波認為,流會最大責任在於缺席議員,認為李卓人要找支持者返回會議廳。公民黨梁家傑認為,將表決延至下一日會較好,他指會議原定十時完,部分議員提早幾分鐘離開不足為奇。最後一分鐘跑回會議廳的新民黨田北辰指,原本與家人在深水灣吃飯,最後乘坐的士,用八分鐘返回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