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下午向區域法院申請,封閉慈雲山爆炸車房所在的整幢樓宇,指通往上層單位唯一的樓梯在昨日的火警中受到嚴重損毀,要安排政府承建商進行緊急復修工程。
屋宇署紀錄顯示,有關的六層高樓宇,在一九七一年九月二十三日,獲發俗稱「入伙紙」的「佔用許可證」,地下四個舖位獲批作非住用用途,一樓至五樓每層兩個單位,獲批作住用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