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出的吸引外來人才計劃,會在下星期一推出,包括吸引港人第二代回流香港。入境處說,申請人必須是十八至四十歲、父或母最少一方是香港永久居民。申請人要具備學士學位或有其他專業能力,具良好中文或英文能力,並有一定經濟能力。入境處助理處長羅振南指,移居海外的港人跟香港的連繫沒有中斷,相信他們的第二代,回港發展意慾高,有助香港經濟發展,預計文件齊備下最快兩星期可以審批。

入境處亦會調整「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的計分制,參考四個國際大學排行榜,畢業自排頭百位的大學,可以獲得額外加三十分。連同年齡、語文能加和工作經驗等範疇,超過八十分可達申請門檻。羅振南指,優秀人才來港,需要經諮詢委員會審視,不擔心會跟香港大學生「爭飯碗」。其他優化措施包括改善簽証續期,首次續期增至兩年,續期兩次可以逗留八年。如果來港後應評稅入息超過二百萬,可以一次續期六年,期間可以自由轉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