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人事編制委員會,審議警方開設總警司職位,領導年初升格的網絡安全及科技罪調查科。多名泛民議員質疑,警方不容許立法會議員參觀警方的網絡安全中心,但早前行政會議成員就獲安排參觀。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解釋,行會成員參觀時,中心屬成立初期,未全面運作。正式運作後,基於保安問題,中心運作以致位置,都需要保密。如非需要都不會容許其他人進入,又指他本人也沒有去過,而外國也有同樣做法。
工黨張超雄批評,警方做法親疏有別,指立法會有責任監督公帑運用;人民力量陳志全指,局方解釋不能令人信服,認為警方可選擇較表面的部分讓議員參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