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交代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的續牌決定,指通訊局認為,無綫在節目、技術、廣告及非節目類材料的規管規定及標準等方面令人滿意,但在中期檢討後,無綫在符合節目標準的表現明顯倒退,特別是間接宣傳、準確、持平及公正的規管條文,檢討期內亦被發現在合約藝人及歌手的安排上,採用反競爭的手法,削弱對手電視台的競爭能力。鑑於無綫最近依賴外購節目的趨勢令人關注,無綫亦確認每年會有近三成的節目,會由本地製作。

通訊事務管理局亦公布公眾諮詢報告,指受訪的超過三千名市民,近六成滿意無綫的節目質素,近一成七不滿,認為節目質素差劣,多年來濫用壟斷優勢。而支持無綫續牌的市民要求當局對無綫施加更嚴格的規管,無綫亦必須在節目種類和質素作出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