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旺角佔領行動清場後,持續有人以購物為名示威,一名廿七歲男子今日在九龍城裁法院被裁定阻差辦公罪名成立,而襲警罪就不成立。裁判官索取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將案押後至本月廿七日判刑。被告獲准保釋。
裁判官裁決時指,證供顯示被告當時無理會警方兩度口頭警告,多次大叫「一齊衝」,挑起在場人士衝出馬路,對警方維持秩序工作有極大影響,裁定阻差辦公罪名成立。至於對被告襲警指控,由於報稱被咬傷的警員,同拘捕被告的警員,對過程的描述有重大分歧,不排除是意外造成,裁定襲警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