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全國政協劉夢熊,被控任職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副主席期間,詐騙及洗黑錢的案件,高等法院法官今早引導陪審團後,八人陪審團正退庭商議。法官提醒陪審團要留意證物中,會否有已經簽署,但無寫明原因的支帳記錄及收據,要求陪審團思考第三被告,公司副財務總監葉瑞娟,是否純粹因職責按指示做事,或本身有意圖,又指陪審團要基於證據,考慮各被告的控罪是否成立,一旦有懷疑都要裁定被告無罪,要求他們盡可能就裁決達至一致共識,或者達至7:1或6:2的大多數裁決。

控罪指,東方明珠石油主席黃坤與案中第二被告商人翼小紅,虛報購買猶他州天然氣油田的財務資料,劉夢熊,翼小紅與第三被告葉瑞娟,作為知情及參與者,被控串謀詐騙及處理犯罪得益等七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