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戶外燈光專責小組報告,政府將會推出約章、指引、公眾教育等,處理戶外燈光造成的光污染問題。環境局長黃錦星指,社會上對立法規管戶外燈光未有共識,認為約章是最即時及有效。

工聯會郭偉強批評,約章成效不彰,又質疑沒有足夠誘因,令戶外燈光裝置負責人合作,公共專業聯盟梁繼昌認為應先立法規管影視幕牆。旅遊界議員姚思榮擔心, 如果立法一刀切管制戶外燈光裝置,會影響本港東方之珠的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