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在立法會大會上,批評僱傭條例中,有關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自九五年後就再沒有調整。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當局會按社會的轉變及經濟步伐,不時檢討勞工法例,而根據統計處數字,去年全港僱員,每月收入中位數是一萬三千元,而現時僱傭條例用以計算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月薪上限,是二萬二千五百元,仍然高於大部分僱員的月薪水平,相信可以涵蓋大多數僱員。
社會福利界張國柱就關注,政府何時取消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同強積金對沖,勞工界鄧家彪也批評對沖機制對僱員不公道,張建宗回應指議題複雜,政府仍在聆聽各方意見,作全盤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