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中級法院合議庭駁回歐文龍案中,港商劉鑾雄及羅傑承,就行賄罪及洗錢罪提出的上訴,維持初級法院的原判。
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因受賄、清洗黑錢及濫用職權等數十項罪名,被澳門終審法院判監二十九年。在歐文龍案中,劉鑾雄及羅傑承等人,為獲得澳門國際機場對面五幅土地的開發權,涉嫌向歐文龍行賄並參與洗黑錢。去年三月被澳門初級法院裁定兩人行賄及洗錢罪成立。劉鑾雄及羅傑承隨後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