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遇襲案,在高等法院繼續審訊,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警司區展秋作供表示,相信兩名被告是行兇者,亦相信他們是受人指使。他指兩名被告行兇後離開香港前去內地,本港警方尋求廣東省公安廳協助追緝。

另一名證人高級偵緝警員黃偉基表示,他和其他警員在去年三月十七日到內地,將兩名被告帶返香港,返到落馬洲管制站後,在車上向被告葉劍華宣布他因有意圖傷人被捕,葉劍華在警誡下表示收錢「做野」,他負責駕車,另一被告黃志華施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