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髮水生產商霸王國際,控告壹週刊誹謗,索償逾六億元的案件,在高等法院完成審訊,法官押後裁決。早上由霸王一方結案陳詞。代表霸王的律師指,壹週刊理應預計得到,有關報道會在美國、內地甚或網上再發布,認為霸王可以在香港法庭,追究報道引至產品在內地銷售急跌的損失。不過,法官質疑市場反應,未必全部因由內地傳媒引用報道所致,例如可能有本港壹週刊讀者看到報道後,打電話給在廣州的親戚,又或者有人將霸王產品不安全的看法,透過微信等社交媒體傳遞,認為難以証明實際的傳播方式。
法官亦在庭上提出,若果裁決有利於霸王,是否應該考慮基於新聞自由,減低賠償額。他指,如果新聞機構報道時經常需要考慮巨額賠償,日後可能沒有媒體願意作同類調查報道。霸王一方律師指,如果一個普通人要就誹謗承擔責任,為何傳媒在法律責任上可以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