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香港寬頻的職員,涉嫌在顧客要求停止後,仍然致電顧客,聲稱可以用優惠價續約。香港寬頻被控違反《個人(私隱)條例》中,有關直接促銷的條文,案件早上在荃灣裁判法院開審。香港寬頻否認控罪。控方呈上一段公司職員致電顧客的電話留言錄音,裁判官吳重儀認為表面證供成立。控辯雙方對案件是否屬直接促銷有爭議,辯方則傳召公司的一名高級客戶關注主任作供。

案情指,香港寬頻的一名顧客在前年有關條例生效後,向公司發電郵要求對方停止使用其資料作直接促銷,公司以電郵回覆確認。但香港寬頻職員其後致電該客戶的手提電話留言推廣,客戶於是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今次是條文在二零一三年生效以來,首宗檢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