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上訴庭聆訊律政司就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與前經理人叢培崑涉嫌貪污案提出的上訴。上訴庭副庭長質疑,區域法院的原審法官指陳志雲收費出席奧海城活動及主持《志雲飯局》,對無綫有利而無害,但副庭長認為,私下收取報酬,可能影響公營機構的形象,又多次質疑原審法官忽略是次活動與無綫業務有關,與過往外間工作不同的重要因素。

代表陳志雲的律師說,無綫內部開支預算顯示,陳志雲是以嘉賓,而非員工身份出席奧海城活動,而無綫亦知悉此事,因此他有權收取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