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炫富及自稱中國紅十字會高層的郭美美,被控開設賭場案,在北京東城法院審理,法庭判處郭美美罪名成立,判入獄五年,罰款五萬元人民幣,同案另一名被告趙曉來就判監兩年,罰款兩萬元。郭美美在最後陳述時指,知道自己犯錯,感到很後悔,沒想到會有這樣嚴重後果,今後一定不會再犯錯。
起訴書指郭美美與另外多人,前年三月及六月,多次在朝陽區的公寓開賭,涉及賭款超過二百一十萬元,郭美美在庭上對犯罪事實沒有異議,但不同意控罪,否認開設賭場,認為自己只參與賭博。不過公訴人指郭美美說謊,並出示證據,證明郭美美組織賭博,實行抽水,又多次以電話及短信,威脅其他人償還賭博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