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會議回應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指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的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認為基本法多項條文清楚寫明,特首是受到立法會制衡,因此特首於法律地位上超然於行政、立法、司法的三個機關的說法,是無中生有。聲明指梁振英涉及山頂大宅僭建及收受澳洲企業UGL款項,公眾認為事件仍然未有圓滿交代和跟進,令人擔心法律面前,並非人人平等,因此張曉明發表「特首超然論」,明顯會令市民不安,憂慮特首是否能受司法制度監管。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制度,在香港一直行之有效,亦無人能凌駕法律,不受法律制裁。
泛民會議希望張曉明尊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不要再發表損害香港核心價值的言論。同時促請梁振英面向公眾,重申會遵守本地法律,並按基本法條文,接受立法與司法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