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就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指,行政長官法律地位超然於行政、立法及司法機構之上的言論,發表聲明回應,指特首的權力受特區法院以司法覆核制衡,在基本法下不能被理解為凌駕香港法律之上,但張曉明有關言論,難免被解讀為特首"凌駕於三權之上",引起公眾疑慮,大律師公會對此深表遺憾,促請張曉明及律政司長袁國強早日作出澄清,以消除市民及國際社會對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秉行法治的疑慮。

聲明又指,張曉明提出三權分立對香港只有參考及借鑑價值,大律師公會憂慮可能被部份社會人士解讀為,否定三權分立在香港法律框架的適用性,公會強調,基本法清晰界定行政、立法及司法的關係及權責,他們堅信"權力分立"的法律概念,在基本法下得到充分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