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工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表示,委員會希望僱主僱員雙方在合約清楚釐定合約工時,列明超時補水的水平,未來委員會會探討標準工時對員工生活質素和培訓進修等的影響,並強調二十七個參數只用於研究,未必代表是將來諮詢方案。他表示,有信心明年三月提交報告,未來一兩個月會諮詢勞工界、商會和其他團體。

委員會的研究顯示,若以月入一萬五千元,每周工作四十四小時,加班補水一點五倍,在溫和經濟增長下,基層僱員薪酬成本增幅推高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百分之二,潛在流失一萬一千個基層職位,又指本港在二零一八年勞動人口見頂,若要按此標準設定工時,要填補部分全職勞動人口,中長期會導致人力資源嚴重短缺。報告又指,本港平均工時過往並非只升不跌,零四年工時最高,每星期四十八小時,在一一年實施最低工資後,逐步降至去年四十二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