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工人去年在獅子山郊野公園放置「鴨肉炸彈」捕獵野豬,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兩人下午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法官將案押後至本月二十八日,等候兩名被告的背景及心理學家報告,期間兩人還柙監房。法官指,案情嚴重,對他人造成嚴重身體傷害,會以嚴厲態度處理案件,即使報告建議兩人可以判處社會服務令都不一定跟從,目前認為監禁是無可避免。

案情指,五十四歲何國輝及五十五歲陳新去年11月29日在衛奕信徑放下外層用鴨肉包裝的爆炸品,其後動物義工檢走鴨肉,剪開時發生爆炸,兩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