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他下午由太太陪同抵達東區裁判法院出庭應訊。曾蔭權於庭上表示明白控罪,暫時毋需答辯,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沈仲平代表出庭,申請押後到十一月十三日再提堂。曾蔭權獲准以十萬元保釋金,期間不能直接或間接觸控方證人。曾蔭權離開香港前二十四小時內,要將行程告知廉政公署。
根據法庭控罪書,案件會傳召二十四名證人,當中包括十四名政府人員、三名廉署人員及七名市民,有四千頁文件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