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發表報告交代涉及一一年至一三年間,四宗示威的相關調查結果,其中一三年五月份,學聯女成員在明愛專上學院向行政長官梁振英示威時,投訴被男性總督察從後「熊抱」,認為「行為不當」,最終被列為「無法追查」。被投訴的警務人員解釋,以「熊抱」驅趕示威者,是一時情急,為時兩秒,而當時未有意識到示威者是女性,說其後在新聞報道才知道。監警會認為,為減少同類投訴,日後若預計有大批女性參與大型公眾活動,警方應部署更多女性警務人員實施人流管理。如非必要,警員應避免與異性市民有肢體接觸。
另外,在一二年六月,民陣在特首辦外一次示威中,投訴警方近距離錄影,投訴警察課原本將有關投訴,列為「無法證實」,其後在監警會介入下,「濫用職權」投訴獲証明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