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怡酒店東主,五十九歲的劉希泳,被廉署控告三項欺詐罪,指劉希泳在二零一零年二至四月期間,先後三次向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貸款約兩億,訛稱用作翻新酒店,並稱已將三筆款項支付給北京築合建築設計事務所有限公司,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案件將會押後到本月廿七日,轉交到區域法院處理,被告獲准續以十萬元現金保釋,控方將會傳召十二名證人,包括廉署人員及酒店前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