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繼續研訊,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引述委員會邀請的兩位專家,指抽驗水辦應抽取在食水系統內已停留一段時間的水,開水喉十多分鐘後,再抽另一次水辦化驗,才可證明含鉛焊料或組件,與食水含鉛量之間的關係。專家認為,只抽取放水後一段時間的水辦,未能顯示供水系統的食水是否含鉛。
負責啟晴邨及榮昌邨工程的房署總建築師嚴汝洲作供指,相信榮昌邨承建商保華建築,在未經許可情況下,使用不合資格的焊料,違反合約規定。嚴汝洲又指,房委會完全依賴水務署提供世衛有關食水含鉛量的修定。委員會主席陳慶偉追問,如果世衛再修訂標準,應交給哪一個單位? 嚴汝洲指,如今鉛水問題受關注,相信若有修訂,資料會分發給所有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