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水含鉛調查委員會研訊,委員會律師許偉強展示2004年水務署通函,指無論有任何物料改動,都要透過郵件或傳真,通知房署審批,以及向水務署遞交新表格。律師又展示負責啟晴邨的持牌水喉匠林德深,在當日與水務署會面的紀錄,林德深引用駐地盤屋宇工程師指,有水喉物料改動時,只需與房署及水務署溝通,無需交新表格。伍達群指說法無可能,房署並沒有駐地盤屋宇工程師,又指水喉匠要按通函,向房署通知審批,及自行向水務署更新物料表格。

被問到如何確保持牌水喉匠監管工程,伍達群指,沒規定持牌水喉匠在工地的工作,而據他所知,持牌水喉匠很少到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