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揭示協助綜援受助人就業的「自力更生支援計劃」,表現未如理想,當中針對失業人士的就業援助計劃,部分項目的參加者,就業率低於一成半,不符合約規定的兩成。協助單親家長和兒童照顧者的就業援助計劃,部分成功率低於兩成,不符合約規定的五成。審計署指,雖然有些項目表現較差,但所有非政府機構,都獲得繼續營辦項目,建議政府監察達標情況,定期匯報服務表現。
報告又指,有受助人聲稱每日要擔任臨時工作,因而可以豁免出席計劃的活動,但社署和機構都無作出核實,認為有需要防止作弊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