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何俊仁指,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有關司法覆核被濫用的言論受到法律界關注,認為列顯倫的講法落後,指司法覆核是保障市民個人權利,以及制衡政府公權力的方法,而本港缺乏民主制度,應更珍惜司法覆核,以捍衛市民基本權利。
對於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指,法援對申請應要更嚴謹,何俊仁表示,每年約一百五十宗的司法覆核案件,只有約一成是申請法援,而且審批審慎,若收緊申請,是與合理保障人權的原則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