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去年佔領行動期間,涉嫌在龍和道向數名警員潑灑液體,被控一項襲警和四項拒捕罪,案件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審前覆核。曾健超否認全部五項控罪,控方計劃傳召七名警員做證人,另外再有兩名警員證人會交由辯方盤問。案件排期在明年四月十一日審理,預計審訊五日,下月二十八日會再提訊,確定辯方的證人數目。

控方在庭上表示,將會播放總長約六分鐘的錄影片段作為證物,另外預計控辯雙方會就另一段亞洲電視的錄影片段有爭議。辯方就表示,目前仍在搜尋可能的證人,要求法庭批准給予更長時間,但主任裁判官錢禮表示,不能無了期等待,要先訂定審訊日期。曾健超獲准繼續以三百元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