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澄清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星期三在立法會就高鐵一地兩檢發言時,引述公會在2002年發表的意見書,指香港特區借用或採納中國內地的法律是為不恰當,並非公會的立場。
聲明表示,公會在2002意見書中所指的不恰當做法,其實是指直接採納中國內地的刑法條文作為基本法第23條下訂立的香港法例。郭榮鏗所引用的部份,並非大律師公會對透過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任何全國性法律恰當與否的立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