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條例今日起全面生效,競爭事務委員主席胡紅玉說,本港是其中一個最自由的經濟體,但看到本港市場有歪曲的情況,競爭條例是打擊損害競爭行為,希望通過法例令商界得益,守法的企業可以有一個公平競爭的平台。她指條例對消費者一樣有益,包括產品要有選擇,價錢要公道。競爭法除禁止及懲罰違規事情,希望公眾能理解競爭價值,成敗不會只取決於執法的成效,同時會取決於倡議帶來的效應。她又指競委會至今收到五百多個查詢及投訴,反映公眾對條例意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