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會大會上,保安局長黎棟國不認同梁耀忠引述報導,指有警員在法庭審理佔領行動示威者案件中,刻意作假證供, 並表示可以理解警員當時長時間執勤,並持續在混亂環境中,個別警員未能準確記憶當時事件經過細節。黎棟國指出,警員拘捕可疑人、律政司檢控和法院審訊裁決,都有不同標準,因此被捕人士不被檢控,也不代表警員失職或錯誤拘捕,即使被告被判無罪,也不代表拘捕過程或個別證人口供出現問題。

黎棟國指,截至上月底,佔領相關的案件中,已經有一百七十七人完成司法程序,六成四人要承擔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