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原副市長曹鑒燎,涉嫌受賄超過七千萬人民幣,被深圳市檢察院提出公訴。

起訴書指,曹鑒燎在擔任廣州市天河區沙河鎮、天河區、海珠區及增城市主要領導,及出任廣州市副市長時, 涉嫌利用職務便利,單獨或與他人共同收受賄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