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又指,本港在專業服務方面,解決爭議的服務有發展空間,更有助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商貿中心的競爭力和國際形象。梁振英又說,發展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和解決爭議服務中心的工作,取得良好進展。除本地機構外,亦有國際和地區的相關組織在香港設立辦事處或仲裁中心。
此外,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去年與總部設於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分別簽訂有關該院在香港開展爭議解決程序的《東道國協議》和相關的《行政安排備忘錄》,律政司將繼續推動這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