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發表施政報告,建議在全港十八區推行「地區主導行動計劃」,進一步落實「地區問題地區解決,地區機遇地區掌握」的理念。各區專員將諮詢新一屆區議會,由「地區管理委員會」決定具體計劃內容,積極解決各區急需處理的問題。

而全港十八區區議會在「社區重點項目計劃」下倡議推展的二十七個項目,部分已取得撥款。政府希望其餘項目能獲得立法會支持,盡快落實,回應地區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