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車應用程式Uber旗下七名司機,各被控一項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以及一項沒有第三者保險罪名,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其中一名三十七歲司機,承認兩項控罪,被判罰款七千元,停牌十二個月。
另外五名司機就指,需要時間研究剛收到的控方文件,要求將案押後,獲裁判官批准將案押後至下月二十四日再提訊,五人獲准保釋。裁判官仍在處理第七名司機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