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報章撰文,表示在立法會就法案進行二讀後,如果有很多本身不關注法案的議員,基於某種特殊原因,例如拉布,參加辯論,重提其他議員在法案委員會上討論過的問題,便會白費法案委員會的工作,立法會處理法案的正常程序就會失效。他認為,如果這個現象成為常態,就必須檢討立法會審議法案的程序,特別是成立法案委員會的實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