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聆訊最後一天陳詞。委員會大律師石永泰總結時指,水務署和房委會肯定有不足,但屬制度缺失,非個別人士失職。石永泰同意,水務署不應只抽驗開喉兩三分鐘後的水辦樣本,指第一段水亦有人會飲用,形容做法不全面和不恰當。他又指,委員會聆訊令公營機構問題在鎂光燈下被放大,令人感覺部門十惡不赦、一無是處,但指他們事後做了很多補救工作。石永泰指,各主承建商有檢查應用物料的程序,但有些沒有跟足,有些則是檢查清單不包括焊料,錯失發現問題的機會。又指不能一刀切,認定水喉分判商採用含鉛焊料為了省錢,因為證人作供時亦有提及施工習慣和速度等因素。

房委會代表律師陳詞指,用「無為意」更能表達食水含鉛問題的癥結,強調部門並非躲懶迴避,又指承建商在合約上 ,有不可推卸責任。律師又讀出聲明指,對事件造成居民不便深感不安,將配合改善品質機制,防止問題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