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早上抵達東區裁判法院,為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前年在立法會涉嫌向他投擲玻璃杯案件作供,是首次有在任行政長官為刑事案件上庭作證。開審時黃毓民申請再傳召四名證人上庭,包括政務司長林鄭月娥,律政司長袁國強,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及議員張華峰,法官考慮後只批准向陳維安發出傳票。
開審前及休庭期間,庭內熱血公民成員同梁振英的支持者,就座位問題不斷對罵,一度發生推撞,亦有人講粗口,要由庭內的保安及警員分隔兩批人士。